以合乎圣经的方式回应冲突




我们藉着耶稣基督的死与复活得与神和好,所以我们相信神呼召我们以一种合乎圣经的方式回应冲突,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待冲突的方式(太5:9;路6:27-36;加5:19-26)。我们还相信冲突提供了荣耀神、服侍人、在基督样式上成长的机会(罗8:28-29;林前10:31-11:1;雅1:2-4)。因此,为回应神的爱并仰仗他的恩典,我们承诺按照以下原则回应冲突。

藉着神的恩典,我们将运用这些原则作为服侍的手段,意识到冲突是机会,而不是意外。我们将谨记神眼中的成功不是取得特定结果,而是忠心、信靠的顺服。我们祈求我们作为和平使者的服侍能为主带来颂赞,引导他人认识他无限的大爱(太25:14-21;约13:34-35;罗12:18;彼前2:19;4:19)。
  

使人和睦的“四要决”  

要决一:荣耀神

不要专注于自己的欲望或琢磨别人可能会做什么,而要藉着信靠他的饶恕、智慧、大能和爱,努力做到信实地顺服他的命令,保持恩慈、怜悯和饶恕的态度,在主里喜乐并为他带来颂赞(诗37:1-6;可11:25;约14:15; 罗12:17-21;林前10:31;腓4:2-9;西3:1-4;雅3:17-18; 4:1-3; 彼前2:12)。

要决二: 除掉你眼中的梁木

不要将冲突归咎于其他人或抗拒指正,而要信靠神的怜悯,为自己的错误负起责任——向我们得罪的人认罪,求神帮助我们改变任何导致冲突的态度和习惯,努力弥补我们已经造成的任何伤害(箴28:13;太7:3-5;路19:8;西3:5-14;约一1:8-9)。

要决三:温柔挽回

不要假装冲突不存在,或者在背后议论他人,而要不计较小的冒犯,或者满有恩惠地亲自与冒犯严重到不容忽视的人面谈,努力挽回他们,而非定他们的罪。当与主内弟兄姊妹的冲突无法私下解决时,我们要请肢体内的其他人帮助我们以合乎圣经的方式解决冲突 (箴19:11;太18:15-20;林前6:1-8;加6:1-2;弗4:29;提后2:24-26;雅5:9)。

要决四:主动和好

不要接受过早的妥协或任由关系破裂,而要积极寻求真正的和睦与和好——正如神因基督的缘故已经饶恕我们,我们也要饶恕别人,寻求公正、互利的分歧解决之道(太5:23-24;6:12;7:12;弗4:1-3,32;腓2:3-4)。
 

认罪的7个原则

7:3-5;约一1:8-9;箴28:13

向牵涉到的每一个人认罪

不说“如果”、“但是”、“也许”

认错要具体

承认造成的伤害

承担后果

改变你的行为

请求饶恕
 

饶恕的4个承诺

6:12;林前13:5;弗4:32

我不对此事念念不忘

我不旧事重提,用它来对付你

我不向他人谈及此事

我不让这件事在我们之间造成隔阂
 
 

协商的5个原则

2:3-4;太7:12

准备

强调关系

理解利益

寻求有创意的解决办法

客观合理地分析多项选择
 

在你的教会中营造和睦的文化

2:42-47;腓1:27;彼前5:2-3;申1:9-18

对福音的热情

教牧领导

使人和睦的神学

切实的帮助

我们的事工是要装备、帮助基督徒和他们的教会以合乎圣经的方法回应冲突。我们在世界各地提供教育资源、讲座和培训,帮助教会、神学院和福音机构转变人们对待冲突的方式,营造“和睦文化”。我们还培训、认证协调员,以提供冲突指导、调解和仲裁的服务,以一种修复关系并且荣耀神的方式帮助解决家庭冲突、商业纠纷、教会分裂和法律诉讼。
 

1. 未满足的欲望和冲突的滑坡:

有害的冲突通常是由未满足的欲望引发的。“你们中间的争战斗殴是从哪里来的呢?不是从你们百体中战斗之私欲来的吗?你们贪恋,还是得不着;你们杀害嫉妒,又斗殴争战,也不能得”(雅4:1-2)。甚至好的欲望也能演变成强求或偶像,导致我们论断他人,然后回避或惩罚他们,直到我们得到我们想要的(见路10:38-42)。这个过程往往开始于小的分歧,但在有所察觉之前,我们一直会沿着冲突的滑坡向下滑,滑落的方向可能有二——逃避或进攻。
 

2. 逃避性回应:

当人们意在逃避讨厌的人或情形胜过解决分歧时,往往会选择逃避性回应。

否认——逃避冲突的一个方法是假装问题不存在。另一个方法是拒绝采取应有的行动以恰当地解决冲突。这些回应方式只带来暂时的解脱,却通常使事情恶化。(见撒上2:22-25)

逃跑——另一个逃避冲突的方法是逃跑。其形式包括脱离关系、辞去工作、提出离婚、更换教会。在极端的情况下,逃跑可能是正当的(见撒上19:9-10);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只会使问题迟迟得不到合理解决。

自杀——当人们对于解决某个冲突完全绝望时,可能会以自杀(见撒上31:4)来逃避困境(或发出绝望的呼救)。自杀无论如何都不是对待冲突的正确方法。
 

3. 进攻性回应:

当人们意在控制别人、得逞己意胜过保存关系时,往往会采取进攻性回应。

攻击——有人试图用各种施压或威吓的方式以征服对手,如言语攻击(包括背后议论和诋毁)、施暴、或在经济上或职业上不遗余力地打击别人(见徒6:8-15)。这种行为总是使冲突恶化。

诉讼——虽然有的冲突按理可以交由民事法官处理(见徒24:1-26:32;罗13:1-5),但是诉讼通常会破坏关系,使我们的基督徒见证尽失,而且往往无法获得完全的公正。所以圣经命令基督徒尽一切努力在教会内部解决分歧,而不是对簿公堂。

谋杀——在极端情况下,人们可能因为非要在争执中得胜而图谋杀害那些反对他们的人(见徒7:54-58)。虽然大多数人不会真的杀人,但当我们向别人心存怒气或鄙视时,我们在神的眼中仍然犯了谋杀的罪(见约一3:15;太5:21-22)。
 

4.福音——和睦的关键


改变我们对待冲突方式的关键是福音——神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而死,藉着他的复活赐给我们新的生命,使我们得以与神和好、与人和睦的好消息(西1:19-20)。当我们信靠耶稣基督时,神就赦免了我们一切的罪并开始转变我们的欲望与性格,使我们能够摆脱逃避冲突或攻击他人的习惯(结36:25-27)。随着耶稣的性情在我们里面生发,我们能够逐渐成长为和平使者,乐于效仿耶稣使人和睦的爱,从而给神带来荣耀(出34:5-7;西3:12-15)。
 

5.使人和睦的回应

个人解决冲突
在私下里(仅限于你和对方之间)解决个人冲突有三种符合圣经的方法。
 
不计较冒犯——许多争执实在微不足道,应该以不计较的方式悄悄地解决。“人有见识,就不轻易发怒;宽恕人的过失,便是自己的荣耀”(箴19:11)。不计较冒犯是饶恕的一种形式,涉及一种刻意的决定:不谈论,不念念不忘,不让它滋长为积聚的苦毒或怒气。

和好——如果冒犯过于严重不容忽视,或者已经破坏了关系,我们必需通过认罪、爱心指正和饶恕来解决个人或关系上的问题。“弟兄向你怀怨……先去同弟兄和好”(太5:23-24)。“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加6:1;见太18:15)。“主怎样饶恕了你们,你们也要怎样饶恕人”(西3:13)。

协商——即使我们成功地解决了关系上的问题,我们可能仍需努力解决与财、物或其他权益有关的物质上的问题。这应该通过协商、谈判来解决,你和对方在这个过程中应力求达成满足双方合理需要的方案。“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腓2:4)。
 

在协助下解决冲突

当一场纠纷无法由个人解决时,神呼召我们向其他信徒寻求帮助。
 
调解——如果两方无法私下达成协议,他们应当请一个或多个客观的局外人与他们会谈,帮助他们更有效地沟通并探讨可能的解决方法。“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太18:16)。调解人可以提问题,给建议,但是当事双方仍有责任就如何解决分歧做最后的决定。

仲裁——当你与对方就某一具体事宜无法达成自愿协议时,你可以指定一个或多个仲裁者听你的辩白并做出有约束力的决定来解决问题。“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吗?”(林前6:4)。

认罪——如果一个自称为基督徒的人远离主,拒绝和好并做正确的事,耶稣便命令教会领袖以爱心进行干预,依据圣经来让他或她认罪以促进悔改、公正和饶恕。“一个人若有一百只羊,一只走迷了路,……他岂不……去找那只迷路的羊吗?……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太18:12,17)。
 
 
 
                                                                          
Peacemaking Principles: Responding to Conflict Biblically. Ken Sande. Translated and used with permission. For more information about these resources, please visit www.peacemaker.net